会员注册条款
第 1 章 :总则
第 2 章 :服务使用协议
第 3 章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 4 章 :服务使用
第 5 章 :解约及使用限制
第 6 章 :其他
第1章 总 则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使用本院官方网站所提供的所有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条件及程序等相关事项。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各项所示。
1. 用户 : 指根据本条款接受本院提供服务的人员
2. 服务协议:就使用本服务事宜,本院与用户之间签订的协议
3. 注册:在本院提供的申请表格中填写相关信息,同意本条款并完成服务使用协议的行为
4. 会员:向本网站提供注册所需的个人信息并完成会员登记的人员
5. 用户名(ID):为识别会员及会员使用服务,由用户选定并经本院批准的
英文字母和数字的组合(一个身份证号仅限注册一个账号)
6. 密码(PASSWORD):为保护会员信息,由用户自行设置的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的组合
7. 解除使用:本院或会员在开始使用服务后终止该使用协议的意思表示
第3条(条款的效力与变更)
会员若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可申请注销(解除)会员资格;若在变更条款生效之日起7日后仍未表示异议并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同意条款的变更事项
① 本条款自发布在服务页面、公告栏或通过其他方式公布之日起生效。
② 本院在认为必要时可变更本条款内容,变更后的条款将在服务页面公示,若公示7日后未明确表示拒绝且
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同意条款的变更内容。
③ 用户如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可停止使用服务并注销会员资格;如继续使用,则视为同意条款的变更
即视为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将按前款相同的方式生效。
第4条(准用规定)
本条款未尽事宜,依照《电信基本法》、《电信事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2章 服务使用协议
第5条(使用协议的成立)
使用协议在用户提出申请并经本院承诺,且用户同意条款内容后正式成立。
第6条(使用申请)
用户可在本服务会员信息页面,按照本院要求的注册申请表格式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提交使用申请。
第7条(使用申请的批准)
① 会员准确填写申请表所有事项并提交使用申请时,除有特殊情况外,本院将接受该服务使用申请。
② 属于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本院可不予批准使用申请。
1. 未使用本人真实姓名申请时
2. 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申请时
3. 申请使用时填写虚假信息的情况
4. 以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或良好风俗为目的申请时
5. 未达到本院规定的其他申请要求时
第8条(协议事项的变更)
会员在申请使用时所填写的事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因未修改而产生的问题由会员自行承担责任。
第3章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9条(本院的义务)
未经会员本人同意,本院不会向第三方泄露或分发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的会员个人信息。但根据《电气通信基本法》等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提出要求、出于犯罪侦查目的或依照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要求时,不在此限。
第10条(会员的义务)
① 会员在使用服务时,不得有下列各项行为。
1. 非法盗用其他会员账号的行为
2. 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提供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信息的行为
3. 侵犯本院版权、第三方版权等其他权利的行为
4. 散播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的行为
5. 客观上被判定与犯罪相关的行为
6.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② 会员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营业活动,对于利用本服务进行营业活动所产生的后果,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 会员不得将服务的受让使用权或使用合同上的其他地位转让、赠与他人,亦不得将其作为担保提供。
第4章 服务使用
第11条(会员的义务)
① 会员根据需要,对其邮件、留言板内容及登记资料等维护承担管理责任。
② 会员不得擅自删除或更改本院提供的资料。
③ 会员不得在本院网站上发布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内容,或侵犯第三方版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若发布此类内容,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会员本人承担。
第12条(发布内容管理及删除)
为保障服务的高效运营,本院可对会员的存储空间、消息大小、保存天数等进行限制;若发布的内容符合以下各项之一,可在无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予以删除。
1. 包含诽谤他人、中伤中伤损害其他会员或第三方名誉的内容时
2. 包含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内容时
3. 被认定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内容
4. 侵犯本院版权、第三方版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
5. 会员在本院网站及留言板发布淫秽内容或链接淫秽网站的情况
6. 判定为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13条(发布内容的版权)
发布内容的版权归发布者本人所有,会员不得将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信息用于加工、销售等商业用途。
第14条(服务使用时间)
除业务或技术上出现特殊障碍外,服务原则上全年无休、每天24小时提供。但因定期检修等原因发生时除外。
第15条(服务使用责任)
严禁利用本服务进行黑客攻击、链接淫秽网站、非法传播商业软件等行为;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经营活动结果与损失,以及相关机构采取的法律措施,本院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6条(中止提供服务)
若出现下列各款情形,可能会暂停提供服务。
1. 因服务设施检修等施工导致的不可避免的情况
2. 《电信业务法》中规定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中止电信服务时
3. 需要进行系统维护时
4. 存在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的情况
第5章 解约及使用限制
第17条(解约及使用限制)
① 会员如欲解除使用合同时,须由会员本人通过网络申请注销,本院在核实本人身份后予以处理。
② 会员若有下列各项行为之一,本院应在采取解除措施30日前通知用户,并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
1. 盗用他人用户账号及密码的情况
2. 故意妨碍服务正常运营时
3. 虚假申请注册的情况
4. 同一用户使用不同账号重复注册的情况
5. 散布危害公共秩序及公序良俗内容的情况
6. 实施损害他人名誉或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的情况
7. 以妨碍服务稳定运行为目的发送大量信息或广告性信息的情况
8. 散布导致信息通信设备故障或数据破坏的计算机病毒程序等的情况
9. 侵犯本院、其他会员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
10. 非法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用户账号及密码的情况
11. 会员在自身网站或留言板等发布淫秽内容或链接淫秽网站的情况
12. 经判定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6章 其 他
第18条(禁止转让)
会员不得将服务的使用权限及其他使用合同项下的地位转让、赠与他人,亦不得将其作为担保提供。
第19条(损害赔偿)
关于本院提供的免费服务,即使会员遭受任何损失,除因本院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外,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0条(免责条款)
① 本院因天灾、战争或其他同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服务的,免除提供服务的相关责任。
② 因服务设施的维修、更换、定期检查、施工等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本院免除相关责任。
③ 对于因会员自身过错导致的服务使用障碍,本院概不负责。
④ 本院对会员因使用服务所期待的收益,或因通过服务获取的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⑤ 本院对会员在服务中发布的各类信息、资料及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内容概不负责。
第21条(管辖法院)
因使用本服务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以本院所在地管辖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
附 则
- 공고일자 : 2023년 9월 1일
- 시행일자 : 2023년 9월 8일
患者的权利与义务(与第1条之2第1款相关)
1. 患者权利
A. 接受诊疗的权利
患者有权为维护自身健康而接受适当的医疗保健服务,不因性别、年龄、宗教、身份、经济状况等
等理由而受到侵犯,医务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诊疗。
乙. 知情权与自主决定权
患者有权为维护自身健康而接受适当的医疗保健服务,不因性别、年龄、宗教、身份、经济状况等
等理由而受到侵犯,医务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诊疗。
C. 隐私保护权
患者就诊相关的身体及健康隐私受法律保护,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未经患者同意或
除刑事侦查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泄露或公布保密信息。
d. 获得损害救济的权利
患者若因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生命、身体或财产损失时,
可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02-6210-0114,www.k-medi.or.kr)申请咨询及救济。
2. 患者的义务
A. 对医务人员的信任与尊重义务
患者应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自身健康相关信息,并信任和尊重医务人员的治疗方案。
乙. 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接受诊疗的义务
患者在就诊前须表明本人身份,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就诊或通过虚假、不正当手段
不接受诊疗。
隐私政策
에이펙스성형외과(이하 병원 이라 함)은 귀하의 개인정보보호를 매우 중요시하며, 『개인정보보호법』을 준수하고 있습니다.
시행일자 : 2023년 9월 8일
本隐私政策的目录顺序如下。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3.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4.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5. 个人信息的提供及共享
6. 所收集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7.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行使方法
8. 撤回同意 / 注销会员方法
9. 关于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行及拒绝事项
10.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11. 个人信息安全性保障措施
12. 政策变更公告义务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本院在咨询时仅收集提供服务所需的最少个人信息。您在使用本院服务时虽有咨询必填项,但即使不输入电子邮箱或联系方式等,也不会对服务使用造成限制。
[诊疗信息]
- 收集项目 : 姓名、居民登录号、地址、联系方式、诊疗记录
※ 依据《医疗法》规定,必须保留唯一定位识别信息及诊疗记录(无需另行同意)
[网站咨询时收集的信息项目]
- 必填项 : 姓名、账号、密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 选填项 : 是否接收邮件
- 在服务使用或服务提供业务处理过程中,可能会自动生成并收集以下信息。 :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Cookie、访问IP信息
[个人信息收集方式]
- 通过以下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官方网站、书面表格、传真、电话、咨询留言板、电子邮箱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本院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不会用于下述目的以外的用途,若使用目的发生变更,我们将事先征得您的同意。
[诊疗信息]
- 提供用于诊断与治疗的诊疗服务,以及收费、结算及退款等院务服务
[网站咨询信息]
- 提供咨询服务,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公告、疾病信息等指南,进行问卷调查
3.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本院在达成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后,将毫不拖延地立即销毁您的个人信息。
[诊疗信息]
- 依据《医疗法》中规定的诊疗记录保存标准进行保存
[网站咨询信息]
- 即使已达到收集或提供目的,若根据《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必要保存,仍可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 消费者投诉或争议处理记录 : 3年 (《电子商务等交易中消费者保护法》)
- 信用信息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等相关记录 : 3年 (《信用信息的利用及保护法》)
- 身份核验记录 : 6个月 (《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
- 访问记录 : 3个月 (《通信秘密保护法》)
4.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本院在实现“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后,将立即予以销毁。销毁程序及方法如下。
[销毁程序]
用户为注册会员等输入的信息,在达成目的后将按照销毁方法立即予以销毁。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将采用无法复原记录的技术手段予以删除。
纸质打印的个人信息将通过碎纸机粉碎或焚烧的方式进行销毁。
5. 个人信息的提供及共享
除征得您的同意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本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超出“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所告知的范围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亦不会向其他个人或企业/机构提供。
- 根据《国民健康保险法》,向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提交用于申请医疗给付费用的诊疗记录
- 因统计编制、学术研究需要时,加工为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后提供
- 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在侦查机关提出要求时予以提供等
6. 所收集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为履行服务,本院如下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委托合同中对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所必需的事项作出规定。
本院个人信息委托处理机构及委托业务内容如下。
-受托方 : Now Design
-委托业务内容 : 网站管理运营及维护
-委托个人信息项目 : 网站内客户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保留及使用期限 : 至委托合同终止时
7.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行使方法
未满14周岁儿童(以下简称“儿童”)注册会员时,需通过采用儿童易懂的通俗表述所制成的单独表格进行,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必定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为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院向未成年人收集法定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最少必要信息,并按照隐私政策规定的方式获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儿童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查阅、更正及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如需查阅、更正或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可点击“修改会员信息”,经过法定代理人确认程序后,由法定代理人直接查阅、更正或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或者通过书面、电话或传真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
本院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共享儿童相关信息;若法定代理人要求更正自儿童收集的个人信息中的错误,在更正该错误前,本院将禁止使用和提供该个人信息。
※ 依法负有保存义务的个人信息,即使提出申请,在保存期限内也不得修改或删除。
8. 撤回同意 / 注销会员方法
您在注册会员时所同意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提供内容,可随时予以撤回。
注销会员可在医院官网“个人中心”点击“注销会员”,完成身份验证后自行注销;或通过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我们将毫不迟延地销毁您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
9. 关于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行及拒绝事项
本院运行随时存储和读取您信息的“Cookie”。Cookie是运营本院网站的服务器发送到您浏览器并存储在您计算机硬盘上的极小文本文件。本院出于以下目的使用Cookie。
您对是否安装Cookie拥有选择权。因此,您可以通过设置网页浏览器选项,允许所有Cookie、在每次保存Cookie时进行确认,或拒绝保存所有Cookie。
若您拒绝安装Cookie,部分服务的提供可能会受到限制。
10.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本院特设立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如下。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이름 : 송현석 원장
소속: 에이펙스성형외과
직위 : 개인정보관리책임자
전화번호 : 02-3453-7907
메일 : master@apexprs.com
您在利用本院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投诉,均可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进行举报。本院将对用户的举报事宜予以迅速且充分的答复。如需就其他个人信息侵权进行举报或咨询,请联系以下机构。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http://www.1336.or.kr / 1336)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团 (http://www.spo.go.kr / (02) 3480-3573)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急中心 (http://www.ctrc.go.kr / (02) 392-0330)
11. 个人信息安全性保障措施
作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技术措施,本院设置了多重安全防护机制。用户发送的所有信息均安全保存并管理在受防火墙保护的安全系统中。
此外,作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管理措施,本院制定了访问和管理用户个人信息所需的程序,将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人员限制在最低限度并持续进行安全培训。此外,本院指定处理个人信息系统的用户并赋予密码,且会定期进行更新。
12. 政策变更公告义务
이 개인정보취급방침은 2023년 9월 1일 에 제정되었으며 법령ㆍ정책 또는 보안기술의 변경에 따라 내용의 추가ㆍ삭제 및 수정이 있을 시에는 변경되는 개인정보취급방침을 시행하기 최소 7일전에 병원 홈페이지를 통해 변경이유 및 내용 등을 공지하도록 하겠습니다.
공고일자 : 2023년 9월 1일
시행일자 : 2023년 9월 8일
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同意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
[注册网站会员时收集的信息项目]
- 收集项目 : 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 在服务使用或服务提供业务处理过程中,可能会自动生成并收集以下信息。 :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Cookie、访问IP信息
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
本院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不会用于下述目的以外的用途,若使用目的发生变更,我们将事先征得您的同意。
[诊疗信息]
-提供用于诊断及治疗的诊疗服务,以及开单、收费和退款等院务服务
[网站收集信息]
-必选信息 : 通过网站提供诊疗预约、预约查询及会员制服务
- 选填信息 : 通过SNS、短信、电子邮件传达公告及通知事项、疾病信息指南、问卷调查、投诉处理等畅通沟通渠道的建立等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本院在达成收集或提供个人信息的目的后,将立即销毁您的个人信息。
[诊疗信息]
-依据医疗法规定的诊疗记录保管标准进行保管
[网站会员信息]
-注销会员或被取消会员资格时
个人信息仅在为实现“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提供服务的期间内予以保留及使用,为提供诊疗服务而收集的信息依据《医疗法》进行保管。但即使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已达成,若依据其他相关法令有必要保管的,仍可保留个人信息。